2012/11/07 一大早我搭了高鐵上來台北

跟許阿盧約了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

(因為我們想要登記11/11禮拜日, 當天我們又不在台北, 只好提前登記囉)

兩個人一大早才在家裡寫那張薄薄的"結婚書約"

與Eileen &Morgan 相約在中山區的戶政事務所碰面

 

基本上只要有兩個證人在結婚書約上簽名或蓋章

至於有沒有一起陪同到場好像都沒有關係

帶著彼此的戶口名簿與中華民國的身分證

(如果想更換身分證照片的可以再攜帶一張大頭照)

That's all!

 

photo 1

Morgan不知道甚麼時候跑進去辦公人員的作業區從裏頭喊著: "Look here!"

整個辦理的程序要先把我從南投的戶口遷出至台北的戶籍

再辦理結婚登記, 更改稱謂, 整個流程到我們拿到新的身分證大約30~40分鐘

photo 4  

可愛的姊夫(Morgan) 趁我們在忙碌的時候在旁邊拍照

以照片作為見證他參與了我們的結婚登記程序

他的這件桃紅色短褲讓我今天一大早在對街就認出他, 非常地醒目~~~ XD

 

photo 5

終於~~~終於~~~等到了新的身分證, 正式從Miss Lin 變成了 Mrs. Hsu。

Morgan問了許阿盧說: "What do you feel now?"

他回說: "Nothing special, just like a normal thing. Very peaceful."

當下的我也沒有太多的感受, 就像是辦完了一件事情, 然後繼續去忙碌地打電話聯絡飯店、訂機票, 完成那堆下一件事...

 

老媽看到我說: "恭喜啦~從今天起就是小許太太。"

當下還是沒有太多的感受關於"結婚"的這件事情, 因為即將到來的11/11婚禮宴客還有著一堆事情等著我去一一處理。

 

晚上我滴咕地跟許阿盧說: "好神奇哦~ 我們結婚了! 真不敢相信我們結婚了! 前年的今天我們還不是那麼熟, 然後今天結婚了!"

他回: "前年是前年, 現在是現在, 哪有甚麼好奇怪的~ 妳現在是許太太, OK?"

 

就這樣完成我們結婚登記-2012/11/11

 

 

p.s. 我們回到家之後才發現那張"結婚書約"被戶政事務所給沒收了, 之後我們又自己補寫了一份留做紀念。

真搞不懂為什麼戶政事務所要沒收那個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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