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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有一位男孩說:「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在一起,只要她過得快樂幸福,遠遠地靜靜地在旁邊給她祝福,也是一種愛的方式。感情的事情就算我有再大的包容心,也不能有一絲絲地勉強。而我唯一能接受被拒絕的理由也只有她不愛我。」

一段感情不一定要兩個人在一起了才是幸福,有些人當你遇上時會很愛很喜歡對方,但相處一段時間後會明白彼此只能朋友。

更有一種感情,因為珍惜這樣的情誼,而不選擇在一起。愛情不會永保新鮮,可能伴隨時間與兩人間的爭執而磨損,遇到想要珍惜的人,友情比愛情更適合。

最奢求也最平凡的幸福就是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人,互相珍惜,牽緊雙手一同共度未來的四十年。

愛情裡沒有要爭誰輸誰贏,只要彼此都幸福就是最好的雙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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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